关于调整公益林造林标准的通知
甘青函〔2026〕4号
甘青函〔2026〕4号
尊敬的捐赠方及合作单位:
根据《造林技术规程》(GB/T15776-2023)、《造林作业设计规程》(LY-T 1607-2024)、《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<国土绿化项目作业设计管理规定>的通知》(林生发〔2025〕5号)等相关规范标准,经专家评估确认,我中心决定自2026年3月植树季开始将公益林造林执行标准调整如下。
主要造林树种:梭梭,其他树种需要另行沟通。在种植过程中,执行方会随机添加其他树种进行混交,除另有约定,不在协议或技术方案中体现混交设计。行株距:2米×5米,每亩66穴(棵),每穴4株。机械穴状整地,点位按条带式三角布局,开穴规格为40×40×50cm,人工种植,灌水6次,每穴每次不少于30升。项目自种植期起管护时间至第3年的12月31日,即春季植树项目周期为3年,秋季植树项目周期为2.5年。期间每年至少反馈1次,第三年结项前(7-9月)聘请第三方进行验收,要求造林三年后保存率≧70%,符合国家造林验收标准。
项目整体执行标准为10元1棵(穴)梭梭树。冠名林最小执行面积为50亩,费用算法:50×66×10=33000元,包含勘查设计、第三方验收费用。立牌、碑的费用另行计算,小型木牌(150×40×3cm,含刻字)价格2000元,中型石碑(180×80×9cm,含刻字)价格5000元。除另行约定外,立牌、碑时间为种植期结束后。500亩以上需要增加鹰架、荒漠猫窝、饮水点等生物多样性保护设施的相关预算。
本执行标准有效期五年,至2030年12月31日。在此之前签订的协议按原签订内容执行。
其他未尽事宜,欢迎来电咨询。
甘肃青梭公益发展中心
2026年3月12日



